走私获刑后代购需谨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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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关于“网络代购”的新闻一石激起千层浪。一位空姐离职后开办了一家淘宝网店,因其长期携带从国外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入境销售而未申报,被判“走私普通货物罪”获刑11年。淘宝商城考试答案,淘宝违规考试答案,淘宝考试答案,淘宝商城代考 QQ:1193769531
很多人有疑问:“网络代购”行为和走私是什么关系?这个案件真的需要由刑法调整,或者真的应该判这么重吗?根据我国刑法规定:“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,是指违反海关法规,逃避海关监管,非法运输、携带、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、弹药、核材料、假币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、淫秽物品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、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、物品进出境,偷逃应缴纳关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。”从定义中可以看出,网络代购形式的确具有触犯刑法的风险与可能,而本案也看似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“走私普通货物罪”的构成要件。
不过我们需要在案件背后更多思考的是,普通人只要走海关的“无申报通道”,便可一马平川,顺利携带应税品进境,究竟是谁的过错?2013淘宝开店考试试题以及答案,淘宝开店考试答案,淘宝考试系统答案,QQ:1193769531
海关在本案中,有未尽到提示义务之嫌。根据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6条规定:“走私货物、物品所偷逃的应缴税额,应当以走私行为案发时所适用的税则、税率、汇率和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计算,并以海关出具的证明为准。”这就从时间和证据的形式上限定了偷逃应缴税额的计算方法。在案件事实认定并非很清楚的情况下,对涉案金额简单累积的算法是站不住脚的。嫌疑人以往每次过关,海关并未对其排查并要求补税,应当说是存在一定过错的,这种溯及既往,一次性的“秋后算账”并不合理。本案适用刑法调整并判处嫌疑人11年有期徒刑很值得商榷。
虽然这个案件的判决有过重之嫌,但也给广大从事网络代购的卖家敲响了警钟。怎样才能规避法律风险呢?作为卖家,在从海外批量进货时,应当了解国家关于海关和税收等方面的法律常识,合法经营,依法申报纳税,从根本上规避代购的法律风险。另外,相关政府部门亟需制定有针对性、指导性的政策和法律法规,让网上代购经营有法可依,防止经营者盲目摸索并付出惨重代价,努力减小国内外同类商品的价格差异,让海外代购成为发展社会经济新的增长点。天猫考试答案,淘宝开店考试试题以及答案,天猫考试代考,淘宝考试代考,QQ:11937695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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